“口香传”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“驰名商标”
发布者:小强 浏览量:17997 发布时间:2016/1/4 14:49:31
2015年6月30日,我公司注册商标“口香传”被认定为“驰名商标”。公司表示,该认定有利于保护公司知识产权,提升了公司品牌的价值和影响力,提高了公司品牌度和客户认知度,进一步增强了我公司产品在蛋白行业的地位。大家都知道,国家现在对食品,药品的管理相当严格,审批驰名商标更是难上加难。口香传食品有限公司专注蛋白饮料17年,公司严把质量关,诚信经营,凭借着的质量、的服务和的实力终于获得“驰名商标”的称号。2015年公司斥资4亿元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即将投产,公司将会和新老客户一起实现跨越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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